吉娜希之栖条约
吉娜希之栖和锚莫之间的条约
鉴于独立岛屿吉娜希之栖的领导人及公民意识到Maormer Enforcement Squadrons(锚莫执行大队)的毁灭能力并希望建立在财政上有利的和平协议;
鉴于双方认可建立互惠条约的条款是可取的且必要的,且外部军事或正式组织的介入会对锚莫利益及米斯特拉尔贸易收益造成重大损害;
在卓越又睿智的King Orgnum(奥格努姆国王)的支持下,Voice of the Free Maormer People(自由锚莫人民之声),commander of Twelve-Dozen-and-One mighty ships(十二打加一强大舰队指挥官),伟大锚莫人民虔诚又勇敢的代表(以及吉娜希之栖的较低等者),从今往后,双方将遵守本条约中经同意设置的条款。
条款1
将在港口城市米斯特拉尔设置显著的大使馆,以接纳锚莫大使及其随从。费用由吉娜希之栖的人民承担,他们同意提供不少于15名仆人的私人员工,描绘慷慨又睿智的锚莫人民的精美挂毯,客制刺绣棉质床上用品,以及一些当地和进口酒类。
条款2
从今往后,希望参与港口城市米斯特拉尔商业贸易的个人及组织必须进行注册,获取官方Rights of Passage(通行权)。注册费用由大使逐船决定。拒绝支付此项费用者将被视为敌方特工,将根据锚莫法律没收材料并监禁。锚莫领袖保有以任意理由检查港口及周边水域任意船只并没收任何被视为禁运品的权力。
条款3
锚莫执行大队不得向港口城市米斯特拉尔及其周边的商船发起无端侵犯行动,同样不得干涉经批准的贸易事务。条约一经签署,签署双方现有的囚犯将立即释放。上述大队将在自卫或合理怀疑地方特工活动的情况下采取行动。作为锚莫不干涉的认可,登记费和货物税的百分之十五将在每月十五号呈交给大使馆。
条款4
设立共同节日纪念签署日。节日费用由米斯特拉尔人民承担,以展示双方的和平及条约的遵守。庆典将命名为Serpent's Glory(毒蛇的荣耀),当天,锚莫要人及被选择的人类,精灵,以及其他种族的重要人物将受邀前往吉娜希之栖岛在双方共同的成功与和谐中共享盛宴,音乐,和狂欢。
条款4,附录1
允许港口城市米斯特拉尔的居民参与毒蛇的荣耀中的常规庆祝活动,不过参与宴会的仅限于受锚莫邀请者,吉娜希之栖市长,以及不多于(3)名被市长选择并经大使批准者。食物由锚莫厨师准备,音乐由锚莫音乐家演奏,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提供令人厌恶的sugared cuttlefish(糖渍墨鱼)。
条款5
大使及吉娜希之栖的民众同意审阅条款,协商必要的附录,并重申双方对每十年一次的持续有利和平的共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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